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檢驗檢測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深化改革創新,推動檢驗檢測市場化、國際化、專業化、集約化、規范化發展。到2027年,培育一批權威公信、具有較強綜合競爭力的品牌檢驗檢測機構,建設一批高能級檢驗檢測服務平臺,打造國內領先、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檢驗檢測高地。詳細文件及解讀如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檢驗檢測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促進我省檢驗檢測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在提升產品質量、推動產業升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認真落實《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貫徹<質量強國建設綱要>加快建設質量強省的實施意見》、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百千萬”工程部署要求,深化改革創新,優化資源配置,推動檢驗檢測市場化、國際化、專業化、集約化、規范化發展。到2027年,全省行業規模達到600億元,培育一批權威公信、具有較強綜合競爭力的品牌檢驗檢測機構,建設一批高能級檢驗檢測服務平臺,打造國內領先、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檢驗檢測高地。
二、聚焦重點領域,提升供給水平
(一)支撐打造現代化產業體系。聚焦“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和“31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健全產業鏈、供應鏈檢驗檢測體系。培育建設一批國家及省級質量標準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質檢中心等高能級平臺。圍繞綠色石化、新能源汽車、集成電路等8大重點產業集群,鼓勵共建公共檢測平臺,強化“一集群一平臺”支撐。優化國家及省級質檢中心布局,建設、整合、提升一批質檢中心。(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各市、縣〔市、區〕政府。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助推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研究發布重點領域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指導目錄,積極發展氫能、光伏、新型儲能設施等領域檢驗檢測服務。深化碳達峰碳中和認證國家綜合試點,統籌運用質量認證服務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在紡織、電池等行業建立碳足跡認證制度。開展溫室氣體排放推算碳排放量、碳追蹤、碳足跡核算等測量技術研究與應用,完善生態系統碳匯監測和計量體系。(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三)增強社會民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對食品藥品和日用消費品痕量有毒有害物質、特種設備極端環境材料、高端焊接性能、高壓儲氫裝備等的檢測能力,加快發展醫療器械、進出口商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等檢驗檢測服務。建立完善公眾健康保障、疾病預防控制檢測與評價標準體系,支持傳染病、化學物安全性檢測技術研發及相關平臺建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藥監局、杭州海關、寧波海關)
三、深化創新驅動,強化能力支撐
(一)完善技術創新機制。加大檢驗檢測等質量基礎技術研發力度,組織實施省重點科技研發專項,支持檢測裝備申報首臺(套)產品認定。完善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引導以科技成果先用后轉方式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持科技成果先用后轉保險產品開發。推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及檢驗檢測機構組建創新聯合體、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金融監管總局浙江監管局)
(二)提升行業專業能力水平。鼓勵檢驗檢測機構提升專業領域全類別產品(參數)檢測能力,開展檢驗檢測方法、儀器設備、標準規范等研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爭創各級知識產權獎、標準創新獎等。鼓勵開展在線檢測、自動化檢測和物聯網智能檢測,加快數智化轉型。引導檢驗檢測機構加強內部質控。培育扶持一批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經信廳、省科技廳)
(三)增強集聚發展效應。加快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浙江)、國家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示范區建設。所在地政府優化招商引資政策,吸引優質檢驗檢測機構落戶,在新能源汽車、集成電路、新材料等領域形成競爭優勢。(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杭州市、寧波市、嘉興市、紹興市政府,相關縣〔市、區〕政府)
四、優化發展環境,激發市場活力
(一)優化市場準入機制。精簡優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審批流程,深化部門聯合審批。嚴格資質認定范圍,避免重復許可;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應當取得資質認定的,無需取得資質認定。探索開展遠程評審,加強評審隊伍和行風建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國動辦〔省人防辦〕)
(二)推動機構做大做強。鼓勵通過并購、重組等方式,跨行業、跨部門、跨區域整合檢驗檢測資源。有序推進檢驗檢測事業單位改革,優化內部運行機制,支持申報新型研發機構。整合組建省級和區域性大型檢驗檢測機構或企業集團,以及市、縣級綜合性公共服務機構或區域檢驗檢測中心。開展檢驗檢測服務業領跑機構認定,培育“品字標浙江服務”品牌。(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各市、縣〔市、區〕政府)
(三)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鼓勵民營企業和其他社會資本投資檢驗檢測服務業,支持各類企業將具有比較優勢的檢驗檢測與產品研發、生產、制造分離,設立獨立的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鼓勵非公有資本參與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強內部實驗室建設,申請國家實驗室認可。(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國資委,各市、縣〔市、區〕政府)
五、提升服務能級,促進協同開放
(一)優化公共服務平臺。加快建設“浙里檢”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優化升級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實現與省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平臺等貫通共享。鼓勵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開放共享檢驗檢測資源,為企業提供計量測試、研發中試、檢測認證和培訓咨詢等綜合服務。(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經信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
(二)增強產業協同能力。組建產學研用一體化檢驗檢測認證聯盟、協會、學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支持檢驗檢測機構嵌入全產業鏈,加強服務供給。深化檢驗檢測促進產業優化升級行動,鼓勵檢驗檢測機構在產業集聚地、小微企業園設立實驗室或服務平臺,促進檢測人員和技術服務雙下沉。提升首臺(套)產品質量、安全、可靠性等檢測評定能力。(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經信廳)
(三)加強國內外交流合作。支持品牌檢驗檢測機構開拓省外境外市場。組織檢測認證機構開展目標市場質量標準等準入要求比對研究,參與內外貿產品“同線同標同質”行動。引導檢驗檢測機構、協會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以及國際標準化、檢測認證活動,開展跨境或區域性互認合作和技術交流。加強與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合作。(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國資委)
六、加強要素保障,增強發展動能
(一)加大要素資源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檢驗檢測機構納入“鳳凰行動”計劃。完善融資渠道和扶持政策,健全金融產品服務,推行服務質量保險。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實施企業研發投入獎補。指導檢驗檢測機構用好用活增值稅抵扣、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局、金融監管總局浙江監管局,各市、縣〔市、區〕政府)
(二)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加強財政資金統籌,支持公益類檢驗檢測機構發展。落實發展總部經濟政策,大力引進省外境外檢驗檢測機構在浙設立區域型或功能性總部。對落戶重大檢驗檢測項目、平臺,以及新獲國家實驗室認可等資質,符合條件的,各地按規定給予獎補。積極利用引導基金、創投基金等,引導支持各類主體建設彌補市場失靈的公益性檢測項目,填補國內省內空白、配套重點產業集群等項目。(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縣〔市、區〕政府)
(三)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加快引育高層次緊缺人才,建設一批院士、博士后工作站。檢驗檢測人才納入省服務業高層次人才認定。增加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國家、省級質檢中心專業技術高級崗位結構比例實行動態調控。有效落實職務科技成果轉化、事業單位橫向項目勞務報酬等政策。支持普通高等院校、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設置相關學科專業,開展職業技能競賽。(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委人才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總工會、團省委)
七、加強規范管理,提升監管質效
(一)加強統籌規劃。各設區市要將檢驗檢測工作納入質量強市、現代服務業強市建設計劃,同謀劃同部署,加強督查考核,結合實際細化政策舉措。分行業分領域明確促進檢驗檢測服務業發展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統計調查、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機制,加強宣傳引導。(責任單位:各市、縣〔市、區〕政府,省市場監管局,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二)深化協同治理。建立健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機制,實現監管數據互通、違法線索互聯、執法行動互助,嚴厲打擊檢驗檢測違法違規行為。引導行業自律,落實檢驗檢測機構主體責任,鼓勵檢驗檢測機構向社會公開承諾、發布誠信聲明、公開檢測報告,接受社會監督。(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三)推進智慧監管。深化信用監管、遠程觸發式無感監管。引導檢驗檢測機構通過數字化手段提升檢驗檢測人員、設備、樣品等要素質量控制水平,加強檢驗檢測資質和能力管理,完善事中事后風險監測預警體系。推進檢驗檢測機構信用分類結果應用,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本意見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發展的意見》(浙政辦發〔2015〕80號)同時廢止。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檢驗檢測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促進檢驗檢測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推動制造強省、質量強省建設,在提升產品質量、推動產業升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近期印發了《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檢驗檢測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現將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是貫徹落實國家戰略部署的重要舉措。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中發〔2017〕24號)部署,支持發展檢驗檢測認證等高技術服務業,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檢驗檢測認證支撐能力。中共中央、國務院《質量強國建設綱要》提出,要實現質量基礎設施更加現代高效,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實現更高水平協同發展。

二是響應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根據《浙江省現代服務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檢驗檢測列入浙江“556”服務業新體系中5大新興服務業之一。2023年2月,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百千萬”工程動員會部署,要強化政策體系,各部門按照“一業一策”要求,抓緊制定出臺本行業高質量發展政策。

三是補短板強弱項促進行業發展的迫切要求。近年我省檢驗檢測行業快速發展,檢驗檢測機構(以下簡稱機構)數量和營收增長率居全國前列。截至2022年底,全省機構2555家,出具報告1.15億份,營業收入315.33億元。但對標高質量發展,我省檢驗檢測行業還存在市場化機制不完善、整體競爭力不強、服務能級不高、品牌影響力較弱等問題,制約了制造業創新鏈和產業鏈的延伸拓展,也影響了檢驗檢測行業自身健康規范發展,迫切需要加強政策指導。

二、政策內容

《意見》梳理國家及各省生產性服務業、高技術服務業、科技服務業及促進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等相關政策,在課題研究、部門走訪、座談交流、資料收集、廣泛征求意見等基礎上,提出促進檢驗檢測服務業發展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明確推動檢驗檢測市場化、國際化、專業化、集約化、規范化發展。到2027年,行業總體規模翻一番達600億元,建設一批高能級服務平臺,形成一批“品字標浙江服務”品牌權威機構,打造國內領先、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檢驗檢測高地。提出提升供給水平、強化能力支撐、優化發展環境、提升服務能級、加強要素保障、加強規范管理等六個方面18條舉措。

(一)聚焦重點領域,提升供給水平。經多年發展,我省建立了覆蓋領域較全、層次分明的檢驗檢測支撐體系,但新興領域專業化能力不足,部分領域檢測能力還存在空白。為此,《意見》提出,要聚焦“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315”科創體系建設,健全各產業鏈、供應鏈的檢驗檢測體系,提升檢驗檢測供給和服務水平。

1.支撐打造現代化產業體系。支持培育創建一批高能級檢驗檢測服務平臺。圍繞綠色石化、新能源汽車、智能物聯、現代紡織與服裝、集成電路、高端新材料、智能光伏、生物醫藥與醫療器械等8個重點產業集群,強化“一集群一平臺”檢驗檢測支撐。優化國家及省級質檢中心布局,建設、整合、提升一批質檢中心。

2.助推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研究發布重點領域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指導目錄,積極發展氫能、光伏、風電、核電、新型儲能設施等領域檢驗檢測服務。以紡織、電池、光伏、化纖等行業為重點,統籌推進碳領域認證和審定核查、檢驗檢測等協同應用。完善生態系統碳匯監測和計量體系,支撐服務“雙碳”目標。

3.增強社會民生安全保障能力。加強民生民安、公共安全領域技術支撐保障,提升食品藥品、日用消費品痕量有毒有害物質檢測技術能力,提升特種設備領域極端環境材料、高端焊接性能、高壓儲氫裝備、長輸及燃氣管道檢測等能力,加快發展醫療器械、進出口商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等領域檢驗檢測服務。

(二)深化創新驅動,強化能力支撐。我省檢測領域科研層次及成果水平持續提升,但行業總體技術創新能力不強,專業化水平不高,僅11.8%機構有研發經費投入,部分檢驗檢測技術和儀器設備受制于人,為此,《意見》提出,要堅持創新驅動,專業化、集約化發展,推動行業向價值鏈高端延伸。

4.完善技術創新機制。加大支持檢驗檢測等質量基礎技術研發,組織實施省重點科技研發專項。支持符合條件的檢驗檢測裝備申報首臺(套)產品認定。完善技術創新激勵機制,促進科研成果加速應用轉化。支持聯合組建創新聯合體、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

5.提升行業專業能力水平。鼓勵機構提高檢測能力覆蓋率,支持開展檢驗檢測方法、儀器設備等研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爭創知識產權獎、標準創新獎、政府質量獎等。鼓勵加快檢驗檢測數智化轉型。培育扶持一批知識產權示范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6.增強集聚發展效益。加快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浙江)、國家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示范區建設,加大招引及扶持力度,吸引優質機構落戶,進一步提升集聚區規模效應和輻射效應。

(三)優化發展環境,激發市場活力。近年來,我省積極探索機構資源整合和市場化改革,取得成效,但檢驗檢測市場化機制還不完善,市場主體活力有待進一步激發。為此,《意見》提出堅持市場主導,深化改革創新,推動檢驗檢測市場化改革和發展。

7.優化市場準入機制。積極推行告知承諾、自我聲明、自行變更等多種渠道許可辦理,優化審批流程。持續深化聯合審批,減輕機構負擔。嚴格資質認定范圍,避免重復許可。嚴格技術評審,持續加強評審隊伍建設和行風建設。

8.推動機構做大做強。鼓勵以市場為導向、以資本為紐帶,整合檢驗檢測資源。有序推進檢驗檢測事業單位改革,支持有條件的機構申報新型研發機構。支持依法整合組建省級和區域性大型機構或企業集團。鼓勵各市縣依法整合組建綜合性公共服務機構或區域檢驗檢測中心。加強行業品牌建設,開展檢驗檢測服務業領跑機構認定。

9.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鼓勵民營企業和其他社會資本投資檢驗檢測服務,支持各類企業將具有比較優勢的檢驗檢測與產品研發、生產、制造分離,設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鼓勵非公有資本參與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各地優化招商引資條件,支持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強內部實驗室建設,申請國家實驗室認可。

(四)提升服務能級,促進協同開放。近年來,我省檢驗檢測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提升,但總體服務能級不高,嵌入產業鏈創新鏈服務能力不足,國際化程度較低,82.1%的機構僅在本省區域內提供服務,省內機構涉及境外業務僅有11家。為此,《意見》提出,推動檢驗檢測與產業深度融合,提升服務能級,加快國際化發展,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較高市場美譽度和認可度的服務品牌。

10.優化公共服務平臺。持續優化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加快建設“浙里檢”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鼓勵機構開展線上檢測服務。支持開放共享檢驗檢測資源,鼓勵各類機構通過開放實驗室、專家團隊幫扶、線上線下培訓等形式,為企業提供多樣化測試、檢測、驗證、認證和咨詢服務。

11.增強產業協同能力。支持機構積極嵌入全產業鏈上下游,拓展服務內容,推進檢驗檢測與制造業融合發展。鼓勵組建產學研用一體化的檢驗檢測聯盟。深化檢驗檢測促進產業優化升級行動,加強“檢企”對接,促進檢測人員和技術服務雙下沉。加快建立完善綠色“雙碳”相關標準、計量、檢驗檢測方法和認證制度。提升首臺(套)產品檢測評定能力。

12.加強國內外交流合作。支持品牌機構實施“走出去”戰略,積極開拓國際及港澳臺市場。組織檢測認證機構參與內外貿產品“同線同標同質”行動,提升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能力。鼓勵和支持國內機構和協會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檢測認證活動,參與“一帶一路”建設,與境外機構開展互認合作和技術交流。加強與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合作。

(五)加強要素保障,增強發展動能。浙江檢驗檢測整體規模和綜合效益不斷提升,但與先進省份比,我省項目投入力度和規模比較欠缺,招大引強力度有待加強,國家及省市出臺的服務業相關支持政策未充分用好用足。為此,《意見》提出,對標先進,整合優化資源,用好用足國家及我省服務業相關支持政策,進一步強化要素保障。

13.加大要素資源扶持。用好用足國家及我省服務業有關支持政策,支持機構納入“鳳凰行動”培育計劃,健全行業融資渠道、金融產品服務、服務質量保險制度,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實施企業研發投入獎補,指導和幫助機構或企業用好、用活稅收優惠政策。

14.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加強財政資金統籌,支持公益類檢驗檢測機構發展。大力引進省外境外機構在浙設立區域型總部或功能性總部。鼓勵各地對落戶重大檢驗檢測項目、平臺,及新獲國家實驗室認可等資質的,按規定給予獎補。引導各類主體建設彌補市場失靈的公益性檢測項目,填補國內省內技術空白、配套重點產業集群等項目,并給予支持。

15.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加快引育高層次緊缺人才,鼓勵建設一批院士、博士后工作站。檢驗檢測人才納入省級高層次人才認定。增加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國家、省級質檢中心專業技術高級崗位結構比例實行動態調控。有效落實職務科技成果轉化、事業單位橫向項目勞務報酬等政策。支持設置相關學科專業。

(六)加強規范管理,提升監管質效。我省在規范檢驗檢測市場方面保持高壓態勢,經持續整治,檢驗檢測市場秩序有所好轉,但部分領域不規范現象仍時有發生,尤其是環境監測、機動車檢驗領域。為此,《意見》提出,強化協同監管、智慧監管、信用監管,完善行業自律和社會共治,提升行業規范化水平。

16.加強統籌規劃。各級政府將檢驗檢測納入質量強市、現代服務業強市建設計劃,加強督查考核,結合實際細化政策舉措。分行業分領域明確促進檢驗檢測服務業發展支持政策。建立建全統計調查、檢測預警和信息通報機制,加強宣傳引導。

17.深化協同治理。建立健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加強各部門管理應用平臺數據交換,實現監管信息互通、違法線索互聯、執法行動互助。持續開展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活動,加大行業亂象懲戒力度,嚴厲打擊檢驗檢測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市場監管業務協同發力,實施“進一次門查多項事”。

18.推進智慧監管。深化信用監管、遠程觸發式、柔性包容式無感監管模式。探索推進檢驗檢測數字化監管,引導機構通過數字化系統提升實驗室要素的質量控制水平,加強檢驗檢測資質和能力管理,完善事中事后風險監測預警體系。持續開展能力比對和能力驗證,推進機構信用分類結果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應用,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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