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個世紀的50年代~1985年,也就是在《計量法》頒布實施之前,從事計量專業的工作人員由于學歷、職稱、水平等各個方面參差不齊(當時的現狀),是沒有什么準入資質“計量檢定員證”的,也就是不管什么學歷、職稱的人都可以從事量值傳遞檢定工作(后來對法定檢定機構檢定員是工人的在考試后進行了大部分轉技術干部)。到了1984年,估計是為了準備我們國家第一部《計量法》的頒布實施(1986年頒布),國家標準計量局首先在全國省級以上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員專業理論考試,試卷是鉛印的,全國統考,批卷在北戴河。考試之前,沒有什么培訓,也沒有什么針對性的復習資料,僅是對各個考試項目給出了一個大體的范圍(劃分一下牽扯的規程),考試、發證是一分錢不收的。考試之前的復習準備時間記得好像是三個月。當時考場紀律比較嚴,自己做為當年第一次參加考試人員,清楚的記得本人所在考場(教室),當場就有三人因作弊被監考人員沒收考卷。考試結束后,試卷如高考試卷相同,被統一裝訂,加封條封存后由專人押送至北戴河,而后由國家局在國家院、分院抽調專業人員在北戴河批卷。考試結果大約有60~70%的人及格,不及格的人員在第二年(1985年)又進行了補考,有的人甚至是多次補考,還有多次補考不及格的,后來被調離了工作崗位。應該講,當年的考試考場紀律還是相當嚴的,批卷過程也沒有什么潛規則(人情卷),批卷人員也看不到考試人員的姓名,畢竟那個年代人們都還比較正統,搞歪門邪道的情況比較少。
這第一次專業理論考試結束后,也沒有進行什么實際操作考核(后補的),就在1985年對考試合格人員由國家局頒發了“計量檢定員證”,此證在當時應該講做的非常高級、精致,封面是綠色絲絨,帶有國徽及計量檢定員證字樣,內頁是從事的具體計量專業項目,并蓋有國家局的鋼印,給人感覺好像比護照做的還要莊嚴、正規。后來,《計量法》及《實施細則》頒布實施之后,沒有“計量檢定員證”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員就只能進行具體檢定而不允許出證了。再后來,也就是到了80年代末,全國從事計量檢定的人員全部納入檢定員考試(包括各級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及企業),國家局并將組織考試及發證的工作下放給了地方標準計量局,并出版了十數冊的“全國計量檢定人員考核統一試題集及答案”,國家局及各個省也搞了計量檢定員考試題庫,并將考試分為計量基礎知識(包括誤差理論等)(20分)、專業理論考試(80分)及實際操作考核(100分)共三項。再后來,又對原來的檢定員證項目給以了非常不合適的所謂細分,也就是后來出現的幾乎按每個國家規程來劃分項目,同時還搞了考試學習班(培訓班的前期稱謂),包括所謂的代培。培訓及考試、取證逐步形成了一個相對完整的產業鏈,培訓及考試、取證的費用也水漲船高,逐漸由不到1百元猛漲到現在的上千多元,而學習班的培訓時間則由半個多月(明文規定的時間為不少于2周),縮短為一般3~5天。應該講,這期間的培訓及考試、取證已經背離了當年的初衷,實際上也就是被大家吐槽的所謂“創收”。另外,這期間,許多潛規則,拉關系、人情證,甚至考場作弊,事先獲得考題等不正常現象都頻頻出現了,這也就預示著“計量檢定員證”已經走到了盡頭,必然會被取消。
上面是本人做為當年全國第一次國家局在全國省級以上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員專業理論考試參加者的簡單回顧,應該講,“計量檢定員證”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計量人員學歷、職稱、水平等各個方面參差不齊),還是起到了某些積極的作用(學習業務、提高自己、做好本職工作),當時在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內部,學習鉆研業務的風氣非常盛行也非常好,但后來..............(此處省略若干話)。所以現在,國務院發文決定取消“計量檢定員證”,是完全正確的。至于今后如何與注冊計量師合并實施,考慮到畢竟“計量檢定員證”是實行了30多年的政策,其牽扯的面比較廣,的確需要國家質檢局與國家人力資源部共同制定相關制度政策,以更好的將國務院決定落實到位,千萬不要再穿新鞋走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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