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過渡期的適用性,仍會有人疑惑:暫時沿用舊標準,還是提前啟用新標準?
其實,《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都有明確規定。企業不必糾結,根據自身情況進行選擇即可。
第三章 國家標準的實施與監督
第三十五條 國家標準的發布與實施之間應當留出合理的過渡期。
國家標準發布后實施前,企業可以選擇執行原國家標準或者新國家標準。
新國家標準實施后,原國家標準同時廢止。
第三十六條 強制性國家標準必須執行。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產品、服務,不得生產、銷售、進口或者提供。
推薦性國家標準鼓勵采用。在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公共服務、社會治理、政府采購等活動中,鼓勵實施推薦性國家標準。
第四十五條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定、組織實施和監督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國家標準管理辦法》下載地址:
https://gkml.samr.gov.cn/nsjg/fgs/202209/t20220919_350113.html
第三十九條 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實施前,企業可以選擇執行原強制性國家標準或者新強制性國家標準。 新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后,原強制性國家標準同時廢止。 《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下載地址: https://gkml.samr.gov.cn/nsjg/fgs/202001/t20200113_310467.html 把握節奏,積極應對
首先,強制性國家標準必須執行。推薦性標準,不執行的話要有適當理由,審評中心有時會問詢。
其次,要考察與新標準的符合性。不管暫時沿用舊標準,還是提前采用新標準。都要對照新標準,逐條考察條款適用性、符合性。
如果接近延續注冊申請時限(接近注冊后4年半的時間節點),建議在新標準實施前,完成相關審評流程,取得延續批準。然后,在下一個注冊周期再采用新標準。 如果準備時間充足,建議在申請延續注冊前,盡早到注冊檢驗機構針對新標準送檢,尤其要避開實施日前后的送檢高峰期。拿到報告后,就可以到藥監局遞交變更注冊申請,取得變更注冊批準。這樣在延續注冊時,資料完備,能夠更快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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