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任命授權書典型的7個錯誤


任命的崗位在實驗室內部叫法不一致



如測試人員,在授權書上可能被寫為檢測員、實驗員、化驗員等,此崗位名稱應以質量手冊中崗位名稱為準,內部叫法一致。



授權的工作內容對應項目不明確


如上面案例中的情況。

授權范圍未加以限制


如新進人員,初期可能從事簡單的前處理或掃圖工作,短時間難以勝任大型檢測儀器的操作、譜圖解析或數據處理等工作,公眾號:實驗室ISO17025提醒你,此時授權,可分步授權,最初授權加以限制,如“僅授權XX以上項目的樣品前處理及掃圖工作,暫不授權其譜圖解析和出具報告。”

一次授權內容較多,實際不能勝任


這個問題同樣經常發生在新進人員的授權書上。實驗室為了讓新進人員盡快能在記錄上簽字,一次授權很多標準和項目,實際上人員并未完全掌握,甚至是對應的培訓/考核/監督都缺乏。新進人員是現場評審重點審查的對象,評審老師經常會挑選新員工提問問題,這時候容易發生回答不上來或答非所問的情況。新員工授權之前,應確保其經過培訓、考核、監督。項目較多的崗位,將項目分批對人員培訓、考核、監督、授權。

丟棄舊的授權書


某員工先授權了部分工作,后又增加了一部分,丟棄舊的授權書,全部項目寫在新的授權書中。

未保留離職人員授權書


人員離職后,其相關記錄應繼續保存至少6年。(依據在CNAS-CL01-G001)



無授權人標識,或缺少授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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